21/12 山寨王法團逼死人
2005年12月21日今天收到消息,話業主立案法團那一邊是無論如何都不批我們掛招牌,原因是有住戶投訴,說自從我們搬來開業之後,大廈變得雜了。
那真的是非常好笑的事,一來你的大廈本來就是商住的,那麼有住戶以外的人出入又有何出奇?二來我們因為沒有招牌的關係,現在一天也沒一個客人,何雜之有?
最有趣的莫過於他們說這大廈3樓以上是不準營商的(我們就在3/F?),所以不批準。但不要說我們本來就在三字樓,而且五樓八樓也有其他的商戶,他們也有招牌,為何單單是我們就不準?真的太沒道理了!
最後法團那鄭小姐只冷冷丟下一句話:總之有人投訴,我們都不會批準的!
山寨王!
今天問過做議員助理的朋友,希望可以從他那兒得到一些專業意見,不然的話店子可能撐不到半年就倒閉了。
(1)
小薯社長
Kli — 2005年12月21日 9:30 下午
當初只覺得租金相宜,間隔又好便租下來,倒沒想到還有這麼多的問題哩~
josummer — 2005年12月21日 10:24 下午
小薯報長 — 2005年12月21日 11:13 下午
josummer — 2005年12月22日 6:51 下午